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强化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功能,团区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动项目评选活动,遴选、支持一批优秀基层团组织活动项目,打造团青活动品牌,推动基层团建工作,扩大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覆盖,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展风采 活力在基层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6月
三、活动对象
全区基层团组织,包括机关、镇街、企业、学校线口
四、项目要求
(一)结合当前共青团改革的要求,围绕我区中心工作,按照“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立足基层、贴近青年,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二)活动方案应包括项目背景、活动对象、项目内容、工作计划、预期效果等内容,可参照《基层团组织活动项目策划书(模板)》(详见附件);
(三)本次活动需以团组织为单位参加,可以一个团组织单独参加,也可多个团组织组队参加,但必须有明确的牵头单位和完善的分工安排。
五、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项目申报
时间:4月17日前
具体内容:各团组织根据相关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提交活动项目方案。
(二)第二阶段:项目方案评审
时间:4月底
具体内容:团区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一批优秀项目进入答辩环节,通过答辩及评审择优确定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项目辅导,协助资源对接及宣传推广。
(三)第三阶段:项目实施
时间:5月—6月(建议五四期间进行)
具体内容:各团组织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工作,团区委将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目的有效开展。
(四)第四阶段:项目评比表彰
时间:6月
具体内容:各项目在实施完成后,需把实施相关情况材料报团区委;团区委将组织优秀项目交流会,组建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比表彰。
六、评优机制
为充分发挥本次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团区委将把各单位参与情况和项目开展情况,与年度“五四”系列评比挂钩。
(一)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的基层团组织,将在本年度“五四”系列评选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提交的项目确定为重点项目的,团区委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以及项目辅导,协助资源对接、宣传推广等。
(三)经最终评选的优胜项目,所在单位直接列为年度“五四红旗团委”或“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候选单位并予以重点考虑;项目负责人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团干部列为年度“优秀团干部”候选人并予以重点考虑。
七、其他事项
基层团组织活动项目评选是我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活力提升工程的重点工作,请各基层团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创新,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于4月17日前将项目方案报团区委OA汇总。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